主旨
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
(更新)
符合條款  第 11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1/03/25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1/03/25
2.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
威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
3.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(是/否):不適用
4.發行總額:新台幣參億元整
5.每張面額:新台幣壹拾萬元整
6.發行價格: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,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2%為限。
7.發行期間:發行期間三年
8.發行利率:票面利率為0%
9.擔保品之種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
10.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償還銀行借款
11.承銷方式:委託證券商以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承銷
12.公司債受託人:授權董事長辦理中
13.承銷或代銷機構:授權董事長辦理中
14.發行保證人:授權董事長辦理中
15.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授權董事長辦理中
16.簽證機構: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,故不適用。
17.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
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。
18.賣回條件:
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。
19.買回條件:
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。
20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
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。
21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
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。
2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,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,
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、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,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
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,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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