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 4 發言日期  112/05/11 發言時間  18:26:00
發言人  許新居 發言人職稱  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 (02)2298-2927
主旨
 本公司公告背書保證,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
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、三、四款規定辦理
符合條款  第 22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2/05/11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2/05/11
2.被背書保證之:
(1)公司名稱:WILSON GROUP HOLDINGS LIMITED
(2)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:
本公司100%持股之孫公司
(3)背書保證之限額(仟元):4,753,534
(4)原背書保證之餘額(仟元):1,536,500
(5)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(仟元):122,920
(6)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(仟元):1,659,420
(7)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(仟元):767,250
(8)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:
為子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
3.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:
(1)內容:
無
(2)價值(仟元):0
4.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:
(1)資本(仟元):3,947
(2)累積盈虧金額(仟元):-21,202
5.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:
(1)條件:
契約期限屆滿、保證之銀行融資本息清償完畢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之日
(2)日期:
契約期限屆滿、保證之銀行融資本息清償完畢或其他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成就之日
6.背書保證之總限額(仟元):
5,507,284
7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背書保證餘額(仟元):
3,449,570
8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
比率:
145.14
9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背書保證、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
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:
75.15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
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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